石家庄2012年中考政策出台 考生最高可得20分加分
5月22日,石家庄市2012年中考政策正式出炉。6月21日、22日,省会79632名考生将按照语文、理综、文综、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中考角逐,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浮50分确定,符合条件考生将得到 5-20分不等的加分。
本校直升最低可降低50分
今年,石家庄市教育部门将市区范围内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的80%,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该部分招生指标以下简称分配生)。考生要想具备分配生资格,必须为201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从初一年级至初三年级均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按照规定,在外地就读初中回省会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户口在石家庄市的,可按同等比例享受分配生政策。
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参照20所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公助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确定,实行分学校录取。这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包括:石家庄市1中、2中、4中、5中、6中、9中、10中、15中、17中、18中、22中、23中、24中、27中、41中、42中、43中、54中、师大附中、精英中学。
其中,1中、2中、5中、15中、24中、师大附中等6所学校面向市区内所有初中学校,其中市1中、15中、师大附中等三所学校分配生计划的70%分配到长安区、裕华区、桥东区、开发区,30%分配到桥西区、新华区;市2中、5中、24中等三所学校分配生计划的70%分配到桥西区、新华区,30%分配到长安区、裕华区、桥东区、开发区。精英中学分配生面向全市所有初中学校。市内五区、开发区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范围以京广铁路为界,铁路以西的学校面向桥西区、新华区范围内初中学校招生,铁路以东的高中学校面向开发区、长安区、裕华区、桥东区范围内初中学校招生。
各县(市)所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由各县(市)教育局将所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计划的80%,依据本县(市)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人数直接分配到有关初中学校,参照上述办法,实行分学校录取。
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4所学校面向农村县(市)的分配生计划和招生办法为:将4所学校公助生计划的80%,依据各县(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以县(市)为单位分别下达招生计划,再由各县(市)教育局依据所属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人数按比例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实行分学校录取;其余20%公助生指标实行统一录取。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使分配生制度真正起到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的效果,教育部门将对分配生资格严格把关,录取结束后,各初中学校要将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学生、家长监督,学生、家长发现问题可随时向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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