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更需“公正”“严谨”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上周,湖北省2014年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微博]笔试成绩公布。有30位考生成绩为负数,其原因是他们的试卷被试卷甄别系统判定雷同,被认定是抄袭,并被“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禁考五年的处理”。消息一出,一片哗然,当事考生更是高呼冤枉,要求重新判定。
公务员考试备受社会关注,不只在于报考人数屡创新高,也不只在于诸多岗位的竞争程度已经远远超出被称作独木桥的高考[微博],更重要的是社会将以公务员入口为切入点对未来命运进行谨慎地观察。在公务员考试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冀望走上公务员岗位的人,在未来的行政作为中公平公正。
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待公务员考试作弊的认定和处理,不能简单行事。一方面,甄别鉴定公务员考试是否存在作弊行为,需要不断引进高科技手段,但又不能完全依赖软件程序的判断。任何软件程序都难免会有漏洞存在,完全依赖软件程序鉴定看似公平公正,却又难免“误伤”考生。是故,在软件程序鉴定的基础之上,应该有类似于专家组的进一步人工复核和鉴定,以尽可能避免“误伤”每一个考生。
如果说教育公平是人之起点的公平,那么公务员考试公平就是行政公平的起点。所以,公务员考试不仅仅是一次考试,更是一次国家公务原则的提前洗礼。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考生,本身就是公平行政的体现;而严格甄别鉴定作弊的考生,就被赋予了保证后续行政公平的要义。
所以,对待涉嫌公务员考试作弊行为,不能草率甄别鉴定,更不能唯机器是论。当然,反复甄别作弊行为,将加大公共成本。但是,如果放在行政公平的诉求之下,这种公共成本的增长物有所值。从一定意义上说,让每一个致力于公共管理的人诚信考试,本身就是一个从政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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