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务员道德准则是转变作风的“法宝”
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市公务员(微博)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试行)》,着力提高公务员素质,转变作风,对于有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可依法取消录用、任职资格。(人民网12月13日)
干群关系是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各地各级政府为了完善和保持“鱼水”的干群关系不断的努力,如今,北京出台《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意见》,从制度层面上明确公务员“德”的标准,这对提高公务员群体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有重要意义。
公务员“铁饭碗”的概念早已深入人心,一旦端上基本没有被放下可能,其稳定性也使得不少公务员安于现状,得过且过,工作作风、能力素质每况愈下。北京制发《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意见》,对违反职业道德的取消录用、任职资格,应该说是对公务员明确了道德标准,对不良作风的当头棒喝,道德不达标就有可能被打破“铁饭碗”倒逼公务员作风的转变,素质的提升,可以说此制度是转变公务员作风的法宝。
好的制度关键在于执行,不然就是一堆废纸。执行的好首先就要求制度要有可行性、实效性。可行性就是要有细化的标准、易操作的程序,实效性就是要有强力的约束力、严格的执行。笔者细读了北京制发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意见》,内容明确,要求严格,其作为纲领性文件具有重要导向作用,但是如果要让此文件真正发挥效用,北京各级各部门在执行的时候还应该更加细化内容,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要对照不同部门职能因时因地制定标准,让公务员的工作、生活有切实准照的准则,让不符合公务员道德标准退出公务员体制的人心服口服。同时,应该加强监督,强化执行,让不符合公务员道德标准的行为和人彻底现形。(程知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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