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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陪酒死,纠“四风”还在路上

时间:2014-08-08 18:10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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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断发生的公务人员陪酒导致的不正常死亡事件反复提醒我们,作风建设真的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纠“四风”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我们还在路上,远未到达终点。

  舆论公认,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官场作风有了很大改观。在这样的一种大背景下,公务员(微博)因陪酒导致非常死亡的“黑色新闻”频频见诸网络和报端就显得那么刺眼。

  今年1月8日,安徽祁门县公安局民警朱璘等5人到另一派出所学习交流,结束后13名干警喝酒聚餐,其中8人共饮白酒6瓶、啤酒11瓶。就餐结束,朱璘下楼时,从楼梯上摔下去头部着地。6月13日,年仅29岁的朱璘去世,错过了原定于5月1日的婚礼。无独有偶,今年7月3日,河北廊坊文安县建设局局长邵俊德率副局长等人接受当地一村支部书记宴请,工作日午间饮酒,导致当地一村支部书记张希胜死亡。7月14日晚,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地税局一名年轻干部,因陪调研的州局领导喝酒过量而猝然身亡。

  这些戛然而止的生命,就像一个个大大的黑色的禁止符,时刻提醒我们不良官场“酒”文化的危害!他们家人的泪水和愤怒,提示着所有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

  为何官员屡屡陪酒死?首先是因为中国有着一种不正常的“酒文化”,喜欢喝大酒、闹酒的习俗由来已久,这样的一种社会民风对官场文化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时不时可以听到“能喝八两喝一斤,这样的同志可放心;能喝白酒喝啤酒,这样的同志要调走;能喝啤酒喝饮料,这样的同志不能要”、“酒风见作风”之类的怪论,但实际上真的是这样吗?显然不是。不久前被中央纪委查处的江西省委人大原副主任陈安众据说就酒量惊人,能够喝下1斤8两白酒而面不改色,但结果却是他变成了一个“白天文明不精神、晚上精神不文明”的腐败干部。可见,能喝酒的干部,不一定是好干部。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固然有过“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豪迈,但也有“莫酩酊,微醺境界总相宜”的含蓄。对传统的酒文化,我们应该抱着一种“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来对待。节庆喜事、朋友聚会,小酌几杯,怡情又愉悦,无可厚非;但猛劝酒、喝大酒,以喝酒多来表达感情的风气要不得,在这方面,公务员应该带头移风易俗而不是跟着“劝酒”风走。

  官员频频陪酒猝死,更反映了“四风”问题的顽固和反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已经通报了多起党政干部甚至包括省部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宴请导致下属喝酒醉死的案例,释放出的信号不可谓不明确,展现的态度不可谓不坚决。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断发生的公务人员陪酒导致的不正常死亡事件反复提醒我们,作风建设真的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纠“四风”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我们还在路上,远未到达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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